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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排查电动汽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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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来接踵而至的起火事故将电动汽车安全问题推至风口浪尖。据不完全统计,仅过去一个月电动汽车起火事故已超8起,安全警报再响。工信部紧急出手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6月8日,工信部发文要求各新能源汽车企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对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强调10月底完成排查并将结果上报系统。
       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进行安全排查,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降低车辆起火风险。
       根据不同使用场景,车型排查的要求及比例不尽相同。
       对于出租租赁、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车型,行程10万公里内排查比例要求不低于5%,10-20万公里不低于10%,而20万公里以上则要求不低于20%。
       在私家车领域,要求生产企业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一定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等。
       而对检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00%排查。
       此外,通知明确要求企业监测平台自查。通过平台实时监测关键系统运行参数,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并启动预警机制,对发现的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状态异常、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上述系列隐患排查工作需在10底前完成并如实上报。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企业应及时上报地方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并主动开展事故调查,同时确定了明确的响应机制。
       首先,生产企业需在24小时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影响的,应在12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信息上报。
       其次,生产企业应在5日内将事故详细信息上报,包括包括车辆唯一性特征信息(整车/电机/电池包的生产日期、型号、编号等);现场记录(视频照片等);失火前和失火时的描述(车主、后台监控、物业、其他目击者等);救援灭火过程(及相关记录);车辆使用维护信息(维护、保养、维修);企业监测平台事故车辆事故当天以及前三个月监测数据等。
       最后,生产企业应在15日内按要求上传事故全面分析技术报告,具体包括以下六方面:
       一是事故详细信息及处理情况介绍;二是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三是事故车辆使用及售后服务信息;四是该车型动力电池、模组、pack相关技术介绍;五是事故车辆的勘验及分析;六是企业平台数据分析;七是事故原因及改进措施。
       针对近期频繁的电动汽车安全隐患,工信部接连出手,除上述安全排查工作外,5月发布三项电动汽车强标。
       5月中旬,工信部制定的三项电动汽车强标发布,其中《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是国内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标准。该标准新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上述三项强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执行。







文章来源:高工锂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