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单位已按照审查意见完成项目建设,根据建设情况编制完成节能验收报告,2024年3月27日组织专家完成验收评审,现将项目验收结论公示如下:
经验收组现场验收,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且现阶段为试生产阶段,基本符合《关于中材锂膜有限公司年产5.6亿平方米锂电池专用湿法隔膜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鲁发改项审[2022]391号)的要求,具体结论如下:
本项目的建设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等方面基本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主要耗能设备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设备,机电设备均符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七批)》,基本达到了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
本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基本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
项目计量能基本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规定中的进出用能单位计量器具要求。
综上,项目基本落实了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验收结论“合格”。
中材锂膜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